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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結)業資格

國立蘇澳海事-畢業與結業條件公告

一、畢業資格審核

 (一)技術型高中(專業群科)

  • 修業年限:未逾 5 年
  • 應修學分數:180–192 學分
  • 畢業最低學分數:至少 160 學分
  • 必修科目:部定必修均須修習,且至少 85% 及格
  • 專業與實習科目:至少修習 80 學分,其中至少 60 學分及格;實習(含實驗、實務)至少 45 學分以上及格
  • 德行評量:修業期間獎懲紀錄相抵後,未滿三大過

 (二)實用技能學程(烘焙食品科、餐飲技術科)

  • 修業年限:未逾 5 年
  • 應修學分數:180–192 學分
  • 畢業最低學分數:至少 150 學分
  • 部定必修:表列部定必修科目58 學分均須修習,且至少 85% 及格
  • 專業與實習科目:專業科目及實習至少 80 學分及格,實習(含實驗、實務)科目至少 50 學分以上及格
  • 德行評量:修業期間獎懲紀錄相抵後,未滿三大過

 (三)普通科(體育班)

  • 修業年限:未逾 5 年
  • 應修學分數:182 學分
  • 畢業最低學分數:至少 150 學分及格
  • 部定必修一般科目:至少 80% 及格
  • 部定必修體育專業科目:至少 85% 及格
  • 選修科目:至少 70% 及格
  • 德行評量:修業期間獎懲紀錄相抵後,未滿三大過

二、缺課規定

  依《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第 25 條:學生曠課及事假之缺課節數合計達該科目全學期總修習節數 三分之一 者,該科目學期學業成績以 零分計算。但因學生或其家庭發生重大變故所請事假而缺課之節數,經提學生事務相關會議通過後,得不納入計算。學生缺課致影響課業時,學校應視其情形提供預警措施,並給予個別輔導。

三、學業警語

若貴子弟不及格科目過多(若學生每學期平均不及格學分數達 26 學分者),即有可能不順利畢業。請務必盡快與導師聯繫並督促貴子弟的功課能順利上軌道。

四、課程手冊公告

技術型與綜合型高中教學科目、學分數及每週教學節數表電子檔,請至以下公告網址下載:

前往課程手冊公告頁面

國立蘇澳海事水產職業學校 教務處
本公告內容若遇教育部相關法規修正,將依最新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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