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畢業條件 / 103學年度畢業條件宣導

97學年度起,各科畢業條件如下:

1. 總學分數         累計160學分以上(MM科累計150)
2. 部定必修科目總學分數   及格率達85%以上
 F科=74、E科=79、M科=87、B科=85、MM科=62
 C科=74、      T科=87、S科=85
3. 專業和實習科目總學分數  累計60學分以上
4. 實習(實務)科目總學分數   累計30學分以上

敬請各位同學自行上網查歷年成績並根據以上條件計算之,
方便在各重補修階段重補修,祝各位順利畢業!

消息公佈欄

時間類別單位標題發佈點閱
跳至網頁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