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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
國立蘇澳高級海事水產職業學校109年度 特殊教育工作計畫 壹、依據: 一、特殊教育法及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 二、教育部主管之高級中等學校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實施要點。 貳、目標: 一、使特殊需求學生,均有接受適性教育之權利,充分發展身心潛能,培養健全人格,發展良好社會適應能力. 二、提供符合適性化、個別化及融合精神之特殊教育與相關服務措施及設施。 三、推動本校各項特殊教育事務,增進師生對身心障礙學生的瞭解、接納與融合。 四、考量身心障礙學生之優勢能力、性向及特殊教育需求與生涯規劃,提供適當之升學及就業輔導。 參、工作內容: 一、身心障礙學生轉介、申請、鑑定、通報及轉銜。 二、議決特殊教育學生課程設計、多元評量、考試服務、成績計算。 三、身心障礙學生教科書、輔具、交通補助費、獎助學金、教師助理員、專業團隊等申請及相關福利 服務。 四、資源班相關設備、圖書、器材之申請、購置。 五、提供特殊教育學生輔導、親職教育等支持服務。 六、安排特殊教育宣導及教師研習活動 肆、實施方式: 一、組織成員 (一)成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負責特殊教育推展工作及特殊教育之相關業務,詳見本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設置要點。 (二)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會議。 二、實施對象:全體師生 三、辦理方式: (一)教育宣導: 1、每年四月辦理特殊教育週活動。 2、利用週三下午,辦理特殊教育知能研習。 (二)鑑定工作: 依照國教署之鑑定工作期程辦理特殊學生之鑑定安置工作。 (三)教學服務: 依據特殊學生需求,提供個別化課程設計、教學評量等服務。 (四)福利申請: 配合特殊學生需求,提供設備、人員、獎助金等申請。 伍、實施期程: 一、實施期間:109年1月至12月 二、工作計畫表 月份 工作項目 一 1.召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 2.召開特殊需求學生108學年度第一學期IEP檢討會議。 3.召開特殊需求學生108學年度第二學期IEP擬定會議(高一、 高二生) ;IEP擬定暨轉銜會議(高三)。 4.就讀普通班身心障礙學生輔導經費結算。 5.辦理資源班課程(特殊需求領域、學科輔導、生活手工藝課程) 。 6.提供特殊需求學生相關專業服務(職能治療、心理諮商) 。 二 1.召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 2.辦理特殊需求學生鑑定申請作業。 3.身心障礙學生交通補助費申請。 4.特殊需求學生學雜費減免作業。 5.辦理資源班課程(特殊需求領域、學科輔導、生活手工藝課程) 。 三 1.新個案、疑似特殊需求學生鑑定作業。 2.辦理資源班課程(特殊需求領域、學科輔導、生活手工藝課程) 。 3.提供特殊需求學生相關專業服務(職能/物理治療、心理諮商) 。 四 1.特殊教育宣導週活動。 2.辦理資源班課程(特殊需求領域、學科輔導、生活手工藝課程) 。 3.特殊需求學生職場/大專校院參訪活動。 4.提供特殊需求學生相關專業服務(職能/物理治療、心理諮商) 。 五 1.高三特殊需求學生轉銜座談會。 2.高三特殊需求學生職場媒合活動。 3.辦理資源班課程(特殊需求領域、學科輔導、生活手工藝課程) 。 4.提供特殊需求學生相關專業服務(職能/物理治療、心理諮商) 。 六 1.召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 2.應屆畢業生及身心障礙學生新生轉銜通報。。 3.召開108學年度第二學期特殊需求學生IEP檢討會議。 4.召開109學年度第一學期特殊需求學生IEP會議(舊生) 。 5.辦理資源班課程(特殊需求領域、學科輔導、生活手工藝課程) 。 6.提供特殊需求學生相關專業服務(職能/物理治療、心理諮商) 。 七 1.協助身心障礙學生新生入學安置。 2.108學年度特殊教育工作資料整理。 3.提供特殊需求學生相關專業服務(職能/物理治療、心理諮商) 。 八 1.特殊需求學生課表安排。 2.召開高一特殊需求學生轉銜會議。 3.召開109學年度第一學期特殊需求學生IEP會議(新生) 。 4.特殊教育通報網通報資料更新。 5.提供特殊需求學生相關專業服務(職能/物理治療、心理諮商) 。 九 1.召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 2.疑似特殊需求學生鑑定安置申請。 3.身心障礙學生交通補助費申請。 4.特殊需求學生學雜費減免作業。 5.辦理資源班課程(特殊需求領域、學科輔導、生活手工藝課程) 。 6.提供特殊需求學生相關專業服務(職能/物理治療、心理諮商) 。 十 1.特殊學生鑑定安置作業。 2.特殊教育宣導活動。 3.特殊教育知能研習。 4.辦理資源班課程(特殊需求領域、學科輔導、生活手工藝課程) 。 5.提供特殊需求學生相關專業服務(職能/物理治療、心理諮商) 。 6高三特殊需求學生轉銜活動。 十一 1.特殊教育知能研習。 2.特殊需求學生職場參訪活動。 3.辦理資源班課程(特殊需求領域、學科輔導、生活手工藝課程) 。 4.提供特殊需求學生相關專業服務(職能/物理治療、心理諮商) 。 5.辦理申請教師助理員事宜。 十二 1.辦理資源班課程(特殊需求領域、學科輔導、生活手工藝課程) 。 2.提供特殊需求學生相關專業服務(職能/物理治療、心理諮商) 。 陸、本計畫經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通過,校長核可後公佈實施,修正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