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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教室使用 / 電腦教室管理規則

國立蘇澳高級海事水產職業學校電腦教室使用管理要點
 
民國87年9月修訂
民國93年4月27日修訂
民國105年3月05日修訂
1. 為對電腦教室各項器材作有效之保管與維護,充份發揮其功能,以達教學效果,特訂定本要點。
 
2. 本教室由電腦教室管理老師和電子科技士、技佐共同管理維護,請授課教師親自向管理人借用教室鑰匙。
 
3. 禁止教室內吃、喝食物、糖果、飲料,以免損壞電腦。
 
4. 未經允許不可私自帶隨身碟及光碟片上機,以免感染病毒,否則若被發現,以校規處分。
 
5. 不可拷貝遊戲程式或公用程式到自己的工作目錄下,否則若被查出,以校規處分。
 
6. 尊重智慧財產權。
 
7. 不可使用他人帳號。
 
8. 自己的帳號,密碼要保密,不得告訴別人,否則若被冒用,自己要負責。
 
9. 公用程式勿任意搬移。除了自己的目錄外,每次電腦使用後請務必把更動內容復原。
 
10. 學年結束後自行刪除資料,尤其是子目錄及隱藏唯讀檔等。
 
11. 教室內要保持乾靜,保持肅靜。
 
12. 要有公德心,要愛惜公物,切勿偷拿或拆裝教室內的任何設備,否則若被查出,以校規處分。
 
13. 每節上課前、後,請各班派同學切實照檢查表核對各項設備,並做成記錄,若發現有所遺失,請立即會知相關人員,以明責任。
 
14. 下課時,同學必需要按照關機程序關機。椅子、鍵盤(蓋)、滑鼠、耳機、印表機等要放回原位。
 
15. 下課後,請派學生關掉電風扇、冷氣機、電燈及擦白(黑)板,再請老師關門窗並上鎖。
 
16. 本教室於課餘開放給同學使用,請參閱電腦教室開放學習要點。
 
17. 本要點經校長核可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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