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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蘇澳高級海事水產職業學校電腦教室使用管理要點
民國87年9月修訂
民國93年4月27日修訂
民國105年3月05日修訂
1. 為對電腦教室各項器材作有效之保管與維護,充份發揮其功能,以達教學效果,特訂定本要點。
2. 本教室由電腦教室管理老師和電子科技士、技佐共同管理維護,請授課教師親自向管理人借用教室鑰匙。
3. 禁止教室內吃、喝食物、糖果、飲料,以免損壞電腦。
4. 未經允許不可私自帶隨身碟及光碟片上機,以免感染病毒,否則若被發現,以校規處分。
5. 不可拷貝遊戲程式或公用程式到自己的工作目錄下,否則若被查出,以校規處分。
6. 尊重智慧財產權。
7. 不可使用他人帳號。
8. 自己的帳號,密碼要保密,不得告訴別人,否則若被冒用,自己要負責。
9. 公用程式勿任意搬移。除了自己的目錄外,每次電腦使用後請務必把更動內容復原。
10. 學年結束後自行刪除資料,尤其是子目錄及隱藏唯讀檔等。
11. 教室內要保持乾靜,保持肅靜。
12. 要有公德心,要愛惜公物,切勿偷拿或拆裝教室內的任何設備,否則若被查出,以校規處分。
13. 每節上課前、後,請各班派同學切實照檢查表核對各項設備,並做成記錄,若發現有所遺失,請立即會知相關人員,以明責任。
14. 下課時,同學必需要按照關機程序關機。椅子、鍵盤(蓋)、滑鼠、耳機、印表機等要放回原位。
15. 下課後,請派學生關掉電風扇、冷氣機、電燈及擦白(黑)板,再請老師關門窗並上鎖。
16. 本教室於課餘開放給同學使用,請參閱電腦教室開放學習要點。
17. 本要點經校長核可後實施,修訂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