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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與辦法 / 國立蘇澳高級海事水產職業學校圖書館借閱管理要點

國立蘇澳高級海事水產職業學校圖書館借閱管理要點

                                                                                                                    中華民國111年1月13日修訂
一、 本館所藏圖書、期刊及非書資料主要係供本校教職員工及學生參考、閱覽及研究之用。
二、 本要點所稱之圖書係泛指圖書、期刊及非書資料等。
三、 本校教職員工可直接以本人辦理借閱,學生須憑學生證辦理借閱手續。
四、 教職員工可借閱圖書20冊,借期60天。學生可借閱圖書6冊,借期14天。以上冊數為圖書期刊與非書資料併計。
五、 借書人所欲借之圖書,如已為他人借出,可向櫃檯登記預約(或上網 http://120.101.87.236)辦理。
六、 借出之圖書若無人辦理預約可辦理續借一次,續借須事先向櫃檯(或上網 http:// 120.101.87.236)
         辦理。
七、 學生必須憑學生證借書:借書必須本人,不得代借,亦不得利用他人之學生證借書。
八、 學生借閱非書資料以當日借當日還為原則。
九、 學生借還圖書以不影響上課為原則,借書請多利用每日12:00~12:30午休時間。
十、 借書還書手續請於服務區櫃檯辦理。
十一、 學生借書無論到期與否,一律於學期結束前歸還。
十二、 教職員工調離職或退休、學生畢結業或休退學,須在離校前還清圖書。
十三、 借出圖書請妥為愛護,若有遺失或污損情事,借書人須依章賠償。
十四、 逾期未還者暫停其借閱權利,逾期歸還者暫停其借閱權利的日數與其逾期日數同。
十五、 任意損毀公物者,得暫停其借閱權利。
十六、 凡珍貴圖書、參考工具書(書標上有"R"註記)、現期期刊、報紙,僅限在館內閱覽,不予外借。
十七、 本館遇有清查、整理、裝訂圖書作業需求時,得隨時索回借出之圖書。
十八、 本要點經圖書館委員會議決通過,呈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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