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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蘇澳海事閱讀護照實施要點
一、依據:教育部民國八十九年八月三日台(89)教中(四)字第89510572號函頒「高級中等學校推動
班級讀書會實施計畫」辦理。
二、實施目的:
(一)培養學生廣泛閱讀習慣,全面提升學生閱讀深度及廣度。
(二)提升學生文字運用及與人溝通之能力。
(三)累積學生因應多元入學方案之實力與成果。
(四)養成終身學習的好習慣。
三、實施對象:本校高一~高三學生。
四、實施辦法:
(一)建置讀書會資源庫:由本校各科教學研究會推薦指定閱讀圖書,照參考書目,做為推動學
生閱讀活動的依據。
(二)班級讀書會書箱:
1、依據閱讀護照參考書目採購書籍,提供各班學生閱讀。
2、書櫃借還皆由各班圖書股長負責辦理。
(三)閱讀護照:
學生高職三年人手一本閱讀護照,用以登錄個人閱讀記錄及隨時書寫閱讀心得。求學期間
妥善保留此閱讀護照可列入學習檔案,作為推甄申請之佐證資料。
1、閱讀心寫作規定:
(1)每學期至少寫作3篇閱讀心得。閱讀圖書可為閱讀護照參考書目書籍,或本館優良
館藏圖書。
(2)閱讀心得請導師批閱並核章認證,每學期依上述規定撰寫3篇心得。
(3)每學期末進行閱讀心得、閱讀護照抽查。
2、閱讀護照登錄方式
(1)學生必須每年至少閱讀10本好書,除上述規定之每學期3篇閱讀心得外,同學必須
將個人課外閱讀的書目登錄於閱讀護照中。
(2)若願意寫作心得,可以多元化方式展現寫詩詞、或改寫結局等。由相關學科老師核
章認證後可依完成篇數獲得獎勵。
3、閱讀心得繳交時間,配合班級讀書會實施,經導師批閱後,隔週繳回圖書館,由圖書館
裝訂成冊,作為本校讀書會展示觀摩之用,優良作品張貼於本館網頁。
4、獎勵方式:
(1)每次繳交閱讀心得時,由導師挑選撰寫優良同學每班2名,記嘉獎1次。獲記嘉獎同
學必須繳交作品電子檔,上傳至savs181@post.savs.ilc.edu.tw。mal的主旨為「班
級+學生姓名」,閱讀心得以附件傳送。閱讀心得將公開分享於圖書館網頁。
(2)一學年內閱讀滿15、20、30本書籍,並經老師核章認證者,分別記嘉獎1次、嘉獎2
次、小功1次。
五、本辦法經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