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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澳海事圖書館教學媒體借用與管理要點
中華民國111年1月13日修訂
一、教學媒體的種類:
(一)教學媒體製作區電腦設備:提供教學媒體製作之電腦資源。如多媒體電腦、掃描器、雷射印表機、彩色噴墨
印表機、光碟燒錄機、數位相機等。
(二)教學設備:提供教師於館內教學使用上之支援設備,如舒活閱讀區、多功能閱讀區、單槍投影機、投影機、
電視機、麥克風、學生多媒體操作區等。
(三)教學媒體:如錄音帶、光碟片、磁碟片、投影片等。
二、教學媒體的借用與管理方式:
(一)教學媒體製作區電腦設備:
為鼓勵教師使用,此空間開放由教師自由使用設備(學生不得使用)。惟使用者必須負責電腦設備的正常使
用,如務必於用後正常關機、不得帶入有毒之軟體、不得使用盜版軟體等。
(二)教學設備:
單槍投影機、投影機、幻燈機、電視機、麥克風、學生多媒體操作區等必須事先預約使用。若逢重大集會則
以集會活動優先使用,但須於二日前由主辦單位洽圖書館登記借用,以免衝堂。(學生多媒體操作區使用前
,須詳讀說明)若發現媒體資料、器材損壞,或不熟悉使用方法時,應立即通知館員,使用者不得擅自修理
或任意操作,否則應負損壞賠償之責。
(三)教學媒體:
開架陳列之視聽媒體資料,讀者得憑學生證借用。資料用畢後無需歸架,交本中心參考諮詢台處理。錄音帶
、光碟片、磁碟片等依照一般書籍借出規則出借(外借件數併入借書冊數限制計算)。教師若因教學需要而
自備視聽資料,該項資料需有公開放映權,版權問題由任課教師自行負責。若有借閱之視聽資料遺失或損壞
者其賠償方式同圖書。
三、本要點經圖書館委員會議通過,呈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