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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蘇澳高級海事水產職業學校志工制度實施要點
111年1月13日修訂
一、 依據:本校圖書館年度工作計畫及圖書館設立及營運標準。
二、 實施目的:
(一) 倡導服務觀念,鼓勵全校同學利用課餘時間為校服務。
(二) 利用志工補足圖書館發展之人力不足問題。
三、 服務項目:
(一) 協助閱覽室的管理工作。
(二) 協助圖書的借還與歸架。
(三) 協助線上公用目錄檢索服務。
(四) 協助圖書加工工作。
(五) 協助海報製作及美工工作。
(六) 協助校內刊物之編輯與採訪。
(七) 協助館舍整潔工作。
(八) 協助其他有關圖書館的服務工作。
四、 實施方法:
(一) 每學期初公佈志工徵求辦法,在徵得家長、導師同意下歡迎同學自由登記。
(二) 登記同學經試用二星期後,視其績效及意願正式公佈錄取名單。
(三) 正式義工經講習及分配工作後,分發識別證正式投入服務工作。
(四) 志工工作時段依個人情況,彈性選擇1~3個時段;上午(07:30~08:10),中午(12:30~13:00),
下午(16:00~17:00),期末發給志工證明,並註明累計服務時數。上午及中午時段,由圖書
館統一申請公假。
(五) 志工每天到館均應簽到、簽退,每月由圖書館統計公佈到勤狀況。
(六) 志工人員均為無給職,活動經費由圖書館相關經費支應。
(七) 為有效達到服務目標,圖書館得對志工人數設定上限。
五、 獎勵:
(一) 全學期服務期滿者,頒發志工服務證明書。
(二) 服務績效良好之志工,由圖書館簽請學務處予以獎勵。
六、 本辦法經圖書館委員會議決通過,呈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